容積移轉的意義

容積率管制是以限制建築物實體建築總量與建築基地面積之比例,藉以達到控制土地使用強度,確保整體居住生活品質的制度。而允許原屬一宗土地之可建築容積部分或全部移轉至另一宗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即為容積移轉。

容積移轉的意義

容積移轉實施目的

  • 使具紀念性或藝術價值建築之保存維護得以順利推展。
  • 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以順利取得興闢,提昇都市環境品質,並紓解政府財政負擔。
  • 面臨寬廣地域之基地得適度增加容積,促進基地有效利用﹔同時都市增加公共空間,改善環境品質。
  • 受限發展土地地主權益獲得保障與補償。

容積移轉名詞解釋

  • 容積:指土地可建築之總樓地板面積。
  • 容積移轉:指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
  • 送出基地:指得將全部或部分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之土地。
  • 接受基地:指接受送出基地容積移入之土地。
  • 基準容積:指以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規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容積移轉雙軌制(捐地、代金)

容積代金的意思是,透過公開的估價機制,並考量建商成本及合理利潤下,計算出容移前及容移後之差額作為折繳代金依據;亦有部分縣市制訂公式計算應折繳代金。目前部分地區已正式實行容移以折繳代金移入,又依不同地區採強制雙軌制及彈性雙軌制,例:台北市強制移入總容積至少50%以上使用代金移入、新北市則採彈性制,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是否使用代金移入及自由調整比例。

實務上則依各區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行情及代金與市價關係比來考量,選擇公保地捐贈抑或是折繳代金較符合開發成本效益,東琳團隊辦理過上百件容積移轉案件,有一條龍的服務,憑藉著豐富的經驗及專業的評估來替客戶建議最適合的策略及方案,歡迎聯絡我們免費為您評估。